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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见》是指导长江生物资源保护和水域生态修复工作的纲领性文件

作者:来源:国新网 发布日期:2018-10-17 14:31字体大小:【】【】【

  10月17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关于加强长江水生生物保护工作的意见》政策例行吹风会。农业农村部副部长于康震在会上表示,为解决好长江珍稀濒危物种和水生生物多样性保护面临的突出问题,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强长江水生生物保护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于康震介绍说,以水生生物为主体的水生生态系统,在维系自然界物质循环、净化水域生态环境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是保障国家生态安全的重要基础。长江孕育了丰富的水生生物,是我国重要的生态宝库和生态屏障。但是,随着经济社会的高速发展,各类高强度人类活动在创造了巨大经济效益的同时,也改变了长江的水域生态环境,对于水生生物的影响尤其突出。

  于康震指出,针对长江水生生物面临的突出问题,原农业部从2016年1月重庆座谈会后即会同发展改革委等相关部门着手组织开展《意见》的起草工作。起草过程中,我们和长江流域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渔业等相关主管部门、有关科研机构专家、社会公益组织代表等一起,进行了深入调研、反复论证和广泛征求意见,充分汇聚了各方智慧、凝聚了广泛共识。《意见》于今年9月26日经国务院审定印发,共8个部分、22条具体政策措施,基本涵盖了有关长江水生生物保护工作的全过程和各环节,从国家政策顶层设计的高度确立了相关制度框架和措施体系,是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指导长江生物资源保护和水域生态修复工作的纲领性文件。

  于康震表示,下一步,农业农村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和沿江各级党委政府,深入动员部署,健全保障措施,完善推进机制,全力抓好《意见》的贯彻和落实。我们相信,《意见》的贯彻实施,将有力推动恢复长江流域水生生物资源、减缓重点物种濒危程度、改善生态功能、优化生态环境,让长江母亲河早日实现水清岸绿、鱼翔浅底的美好愿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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