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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河禁渔期间 河南将开展渔业资源增殖放流

作者:来源:河南日报 发布日期:2018-03-02 16:26字体大小:【】【】【

  今年我省黄河禁渔时间及范围
  时间:4月1日12时至6月30日12时
  范围:河南境内黄河干流和洛河、沁河支流及水库等天然水域
  
  为养护黄河水生生物资源、保护生物多样性,农业部决定自2018年起实行黄河禁渔期制度,每年4月1日12时至6月30日12时,禁止所有捕捞作业。
  作为黄河主要流域,我省如何实施黄河禁渔?禁渔之外又有哪些措施?3月1日,带着这些问题,记者进行了采访。
  母亲河里鱼儿多
  黄河是中华民族的母亲河,进入我省后自西向东依次流经三门峡、洛阳、济源、郑州、焦作、新乡、开封、濮阳等地后入山东,穿越河南境内711公里、流域面积3.6万平方公里。
  “丰富的水域资源,滋养种类繁多的鱼类。”省农业厅水产局的石章锁介绍,上世纪80年代初的渔业资源调查显示,黄河干流河南段有鱼类51种,隶属于6目11科,以鲤科鱼类为主,鳅科鱼类次之,还有其他科的一些种类。其中,主要经济鱼类有鲤鱼、鲶鱼、鲫鱼、草鱼、鲢鱼等。
  2015年,我省启动新一轮渔业资源调查活动,目前工作仍在进行。通过市场收集、访问调查、资料查阅及多种采捕相结合等方式,黄河干流已确定鱼类7目14科74种。
  禁渔与增殖放流并重
  根据农业部要求,今年起实行黄河禁渔期制度。各省(区)根据本地实际,可适当扩大禁渔区范围,延长禁渔期时间。
  其实,在实行黄河禁渔之前,我省已发布通知,河南境内长江支流及水库、淮河干流也都实施禁渔,时间为2018年3月1日0时至6月30日24时。禁渔期内,禁止所有捕捞作业,禁止销售、收购、加工在禁渔期和禁渔区内捕捞的渔获物,常年禁止使用电毒炸等破坏渔业资源的方法进行捕捞等内容。
  除了禁渔之外,为保护渔业资源,修复水域生态环境,我省积极开展水生生物资源保护工作,开展渔业资源增殖放流。
  石章锁介绍,今年计划在黄河干支流及小浪底等大型水库放流经济鱼类,并组织开展渔业资源增殖、水域生态建设等方面的专题研究,探索渔业资源增殖和水域生态建设的有效途径,不断改善渔业水域生态环境,促进渔业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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