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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长江中上游渔业资源环境科学观测实验站开放课题指南(第二期)

作者:来源: 发布日期:2018-09-13 14:16字体大小:【】【】【

  农业部长江中上游渔业资源环境科学观测实验站是2005年通过农业部评估命名的首批农业野外科学观测实验站。依托于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长江水产研究所,以“建成我国渔业资源与生态环境领域内具有高水平创新中心和优秀人才培养基地,成为国内先进学术交流中心,为繁荣渔业资源与生态环境研究做出贡献”为宗旨。
  实验站的功能是通过长期的观测和研究,分析引起长江中上游水域生态环境变化的因素,研究水域生态环境受影响的性质和程度。并依据这些研究成果,提出合理有效的保护措施,保护长江中上游水域的渔业资源与环境,实现流域的可持续发展。主要开展两个方面的而研究:生态环境监测与评价,渔业资源保护。

  实验站贯彻“开放、流动、联合、竞争”的运行机制,以充分发挥实验站科研条件,促进学术交流与合作,提升科研水平,发现和培养渔业资源与环境研究领域的优秀科研工作者为目的,围绕实验站的功能和研究方向,设立实验站开放课题。支持国内外优秀的科研工作者尤其是中青年科技人员申请,借助实验站科研条件开展高水平的研究工作,促进我国渔业资源与环境科学研究领域的发展。欢迎相关研究领域的科研人员申请。

  一、资助领域

  1.生态环境监测与评价

  (1)水利工程对长江中上游生态环境影响的研究;(2)长江中上游水环境因子的变化与研究;(3)长江中上游典型环境因子的研究;(4)长江中上游典型环境因子毒理研究;(5)长江中上游环境微生物的研究。

  2.渔业资源保护

  (1)长江中上游渔业资源的调查与评价;(2)长江中上游重要渔业水域主要经济物种产卵场及洄游通道调查;(3)大型水利工程对鱼类资源影响研究;(4)鱼类栖息地修复技术研究;(5)长江中上游鱼类遗传多样性及谱系研究。

  二、申请条件

  1.申报对象是国内外具有博士学位或中高级职称的科研人员,并在科研单位或高等院校从事相关研究和教学工作的人员。不具备高级职称且无博士学位的申请者,须有两名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

  2.申请者必须是课题的实际主持人,申请者与项目组成员应具备实施该课题的研究能力和时间保证。

  3.每个申请者和每个单位只能申报一项,项目组成员不能同时参加两个以上项目的申请。

  三、申请程序及申报时间

  1.申请人根据实验站开放课题基金资助的领域,自行拟定研究项目,并按要求填写《农业部长江中上游渔业资源环境科学观测实验站开放课题申请书》(下称申请书,见附件),一式三份。经所在单位主管领导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后,向本实验站提出申请。

  2.按照“公正合理、择优支持”的原则,实验站学术委员会和有关专家对提交的申请进行评审。批准立项的课题将通过上网公布、电子邮件、电话等形式通知获得资助的申请人。

  3.申请截止时间为2018年10月31日。

  4.申请书请寄至: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武大园一路8号长江水产研究所,邮编:430223

  四、开放课题说明及成果管理

  1.本期开放课题设置数量为4项,每项课题经费支持额度为10万元,课题的研究期限为2年,执行时间为2019年1月至2021年1月。

  2.经费拨款分两次进行:开放课题合同书签订后,即拨付第一执行年度的经费,为总资助额的50%,待有一篇论文或专利发表(或录用)后,再拨清余下的50%。对未按进度节点完成任务或执行情况不良的项目,本实验站将暂停或停止资助。

  3.资助课题每年需向实验站通报课题进展情况,课题结束后,按要求提交相关研究工作总结和研究报告。同时,提交资助课题取得的学术论文、专利、获奖证书等成果的复印件和著作,提交研究工作中的原始技术档案、数据记录、图纸、底片和其它资料的复印件,由实验站归档。

  4.实验站资助课题至少发表1篇SCI刊源论文,或2篇CSCD核心期刊文章,或1篇CSCD核心期刊文章和1个发明专利。实验站资助课题所取得的成果和专利及发表的相关论文、专著等第一产权单位(或并列第一产权单位)为“农业部长江中上游渔业资源环境科学观测实验站”,并标注为本实验站资助。本实验站的正式署名为:
农业部长江中上游渔业资源环境科学观测实验站,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长江水产研究所,湖北武汉,430223(Fishery Resources and Environmental Science Experimental Station of The Upper-Middle Reaches of Yangtze River Ministry of Agriculture,Yangtze River Fishery Research Institute, CAFS,Wuhan, 430223)。

  5.资助课题由于客观原因未按进度完成的课题,可申请延期(最多1年)。如在延期后仍未完成合同要求的,将视为验收不合格,实验站将取消课题资助,取消项目负责人2~3年在本实验站申请项目的资格。

  6.申请的课题应有本实验站固定人员参加。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沈子伟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武大园一路8号长江水产研究所
  邮编:430223
  电话:17782292757
  Email:shenzw@yfi.ac.cn

                     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长江水产研究所  

                         2018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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