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海南客户端、南海网、南国都市报4月28日消息(记者 苏桂除)4月28日,琼海市农业农村局发布2022年海洋伏季休渔通告,决定从5月1日12时起至8月16日12时止,对北纬26度30分至北纬12度的东海和南海海域(含北部湾)实施休渔,范围是除钓具外的所有作业类型捕捞渔船,为捕捞渔船配套服务的捕捞辅助船。
通告指出,所有休渔渔船原则上应回到渔船船籍港所在地的港口、码头停泊,休渔期间不得擅自离港或改变停泊地点。要严格执行船籍港休渔制度,严禁渔船跨省异地休渔。
渔船离港必须24小时开启北斗设备,按照申请时间按时返回船籍港休渔。休渔期开始后,不再受理渔船异地休渔申请。
休渔期间,禁止将其他作业类型变更为钓具;刺钓渔船进行钓具作业时,不得携带刺网作业相关网具及设备。
除维持日常生活需要外,休渔渔船在伏休期间不得擅自加水、加冰、加油。渔业辅助船同步休渔,伏休期间渔运船不得为非法作业渔船提供收购、运输、补给等后勤服务。
禁止渔船跨海区界限作业。对违反海洋伏季休渔制度的渔船,按照有关规定相应扣减渔业资源养护补贴。
通告明确,凡违反禁渔区、禁渔期相关规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依法处理,违法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监督电话:
0898-62932249(琼海市农业农村局)
0898-62768652(琼海市海洋与渔业行政执法大队)